行程特色
详细行程 以下行程、交通仅供参考,最终确认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第1天 第一天:南京-九华山
餐饮早餐:不含
中餐:不含
晚餐:不含
住宿山上
交通汽车
汉中门地铁站3号口出来向南200米过汉中门加油站至消防中队门口上车/ 8:20马鞍山北高速路口/ 9:00芜湖南高速口 以上停靠点都是沿途接站点(车子均为长途班线车,在车载乘客不满的情况下司机可能会沿途带客,尽请谅解)乘车前往九华山
行程距离:约300公里 行驶时间:约4小时抵达后自由活动,山下或直接上山各自用中餐。
而后出发游览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九华山】(190元/人已含,景交50元/人自理),游【化城寺】(不少于半小时)——撞钟 祈福平安(九华山开山祖寺),游览【肉身宝殿】(不少于1小时),祈福平安、健康。乘专线车赴【天台景区】(不少于4小时),远观闵园竹海、观千年古松―― 凤凰松、天台寺、拜经台,大鹏听经石、金龟朝北斗等,游览【衹园禅寺】(不少于半小时)祈福平安、健康。
第2天 第二天:九华山
餐饮早餐:不含
中餐:不含
晚餐:不含
住宿九华山
交通
(早上起早时间可根据景区客流量作适当调整)【百岁宫】(不少于2.5小时)(供奉126岁圆寂的无暇禅师真身),远观天然睡佛,五百罗汉堂等景点,九华街自由活动。用餐结束后。山下柯村集合,自由活动
第3天 第三天:九华大佛—南京
餐饮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
早餐后步行或乘当地电动私人小车10元/人自理 至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地藏王圣像景区】(含门票180元/人已含,游览时间约3小时,地藏王圣像景区内供奉99米地藏菩萨露天铜像,观瞻总高度139米,莲花座及像体高99米,为世界第一高地藏菩萨露天铜像。景区内有由【五通桥】、【牌坊】、
【弘愿堂】、【莲花净土】、【锡杖广场】、【万方摩尼】、【虹桥飞天】、【八功德水】、【涤心莲池】【九华飞天】等重要景点,其中【弘愿堂】文化展示中心,【莲花净土】是世界最经典汉白玉莲花宝座,四周配以260平方米巨型琉璃壁画,展示净土世界十六观修练法门,使游客充分感受净土妙境、自得妙果的意境。【九华飞天】曼妙庄严的铜铸群雕,平时隐于地下,演出时在音乐、喷泉、雾光的陪衬下,随四周莲花瓣打开,自下而上缓缓升起,同时向大愿佛主体旋转,将游客导向超凡入圣之境。九华飞天表演20分钟。最后向世人全面展示世界级旅游胜地和国际性佛教圣地的卓越风姿。参观绿滋肴土特产店。中餐后12:30乘车返回南京小红山站下车,具体发车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停车场集合发车,行程距离:约280公里 行驶时间:约4-4.5小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成人半包价格:往返空调巴士、行程中所列景点大门票、住宿2晚、当地地接导游服务费20元/人
儿童半包价格:往返空调巴士、当地地接导游服务费(身高0.8米以上必须购座位票)
费用不含
成人半包价格:餐费、景交、索道、缆车自理
儿童半包价格:大门票、景交、住宿、餐费、索道、缆车自理
自行选择项目:百岁宫缆车:上55元/人,下55元/人;天台索道:上85元/人,下85元/人;九华大佛环保车25元/人次;行程内不含,游客如需乘坐,请客人自行购买。
预订须知
九 华 山:挂牌价190元
免 票:持国家新闻出版署记者证/70周岁以上老年证/残疾证/1.2M以下小孩;
半 票:持60周岁以上老年证/九华山皈依证/现役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1.2-1.4 M儿童;
九华大佛:挂牌价180元。
免 票: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儿童/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级—4级残疾人(凭伤残证);
注:购买优惠票的游客,进入景区时需出示本人相关证件,验证入园。
参团游客:上车后有上述优惠条件的游客请提前与导游说明出示证件并在得到景区认可其优惠条件下,我社退还相应优惠差价,但未包含的景点门票费用,游客可自行购买门票或凭相关证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进入景点游览。如遇特价活动班产生任何优惠证件均不退还门票相关折扣。
1. 车型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保证每人1正座,本条线路人数较少时会有可能与相同方向线路拼车。
2. 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联系相关事宜,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通知不到,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司概不负责。
3. 请游客务必提前10分钟抵达指定上车地点,过时不到者,做自动退团处理,费用不退。
4. 请游客务必携带身份证出游,宾馆凭身份证方可登记入住。
友情提示
1.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2. 交通法规定可以不占位儿童的标准为怀抱婴儿,儿童必须按相关规定占座,为了游客的生命安全着想,我社导游有权依据规定拒绝不配合占座的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
3. 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如在旅途中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顺延或提前终止时,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游客自身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己承担。
4. 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如发现导游私改意见单或不发放意见单的情况,请拨打13605166685予以监督。
5. 我社已按国家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可自行增加旅游人身意外险,费用为10元/人自理。
(此线路人数较少时,与相同方向线路拼车,到达各景点后由景区根据人数配备相应车辆参观游览!)